据北京朝阳法院通报,2022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根据吴亦凡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我们来看看吴亦凡的罪名: 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从公开披露的情况看,吴亦凡强奸三名女性,已经构成加重情节,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又未有规定的其他加重情节,鉴于此情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是符合法律规定。 聚众淫乱罪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从公开披露的情况看,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但没有加重情节,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鉴于此情形,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也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 而对于上面两罪名的处罚,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吴亦凡总和刑期是有期徒刑十三年四个月,两罪名中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所以在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到有期徒刑十三年四个月之间,由法官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因此最终确定了有期徒刑十三年这个刑期。 对于驱逐出境的刑罚,《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执行方式及有关事项(一)被人民法院判决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和被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公安机关看守所武警和外事民警共同押送;对主刑执行期满后再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原羁押监狱的管教干警、看守武警和公安机关外事民警共同押送。对上述两类人员押送途中确有必要时,可以使用手铐。对其他被责令出境的外国人,需要押送的,由执行机关派外事民警押送;不需要押送的,可以在离境时派出外事民警,临场监督。”因此,吴亦凡在判决生效,刑罚被执行完毕后,被有关部门押送出境。另外,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所以,吴亦凡被驱逐出境后十年不能再进中国领土范围内。 由于吴亦凡之前已经被刑事羁押,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吴亦凡最终被执行的刑期,还需要进行折抵后,方能确定。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联合主任 京师南昌所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南昌市律师协会常年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南昌市律师协会金融法律委员会委员。彭云舟主任主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企业设立、国有企业改制、对外投融资、股权并购、破产重整等。主要服务对象有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洪都商业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声明丨本文为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转载请备注作者以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