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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灵魂是怎样练就的?

所有的法学生一定还记得法学的入门课程吧,它就是法理学。法理学,这门课程直接关系到法律人的智识与心性的形成。可以说,所有的法学问题本质上都是法理学问题,因此在知识的层面上,法理学是没有边界的,我们不要奢求穷尽所有的知识。即使是最基本的知识,也不可能有确定的、唯一的正确答案。正是因为没有确定的问题边界,更没有确定的、正确的、唯一的答案,对于那些以追求正确知识的学习者而言,学习法理学可能会产生一种惶恐、挫败、不安的感觉。


简单地说,法理学就是观察法律的思维与方法,历史上不同的法学流派本质上是基于不同的观察方法而形成的知识体系。因此,学习法理学根本目的不是记住已有的知识,而是通过现有的知识洞察背后的方法,最终训练、形成自己的思维方法。在这一过程中,独立思考的意识、能力与品质显得极其重要。



叔本华说,只有独立思考才是一个人真正的灵魂。关于独立思考的重要性及其在中国的问题,大家都耳熟能详,至少我从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教导我们要“多动脑筋”,后来才知道这已经成为中国教育的一个问题,更有人把它上升为“国民性”问题。作为一名教师,我也一直试图培养自己、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但同时感觉到这个命题过于抽象,抽象的大家都知道是问题,但不知道是一个什么样的问题。因此,在这么多年来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活动中,我一直在探索、解构这一可望而不可及的问题。

在经验的意义上,思考是一种心理学活动,独立思考的能力以丰富的心理活动为基础,以浩瀚的想象力为翅膀、以批判与接受批判为工具。在日常生活中,思考的心理活动总是通过“听”、“说”、“读”、“写”四种方式的得以内化与外化,正因为如此,“听”、“说”、“读”、“写”既是培养独立思考的具体措施,也是展现独立思考能力的基本方式。这几年,基于对教学、教育问题的思考,特别是周围学生面临的困惑与问题,引发了我对教育学的关注。在研读《哈弗通识教育》的过程中发现,西方人把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的能力作为教学的基本目标之一,贯穿于教育、教学的每个环节。可能正因为如此,西方许多政治家、企业家都很善于写自己的传记,许多科学家(如霍金)都有通俗易懂的科普作品。


 后续内容,敬请关注“ 如何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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