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正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适用规定,京师律所王隆彬律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总参会人员50余人。
图:集中学习现场
此次学习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我所管委会主任王隆彬律师作为此次集中学习主讲人,与现场参会人员和线上参会人员一起积极讨论,交流互动。
图:同步线上会议
讲座上,主讲人王隆彬律师深入浅出,与大家围绕破产清算、法律责任、职工债权等方面和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解读,和大家分享工作实例经验,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图:集中学习现场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江铜集团、江投集团、江钨集团、江旅集团、大成国资、中航工业洪都集团、民投集团、洪都商飞、江铃财务、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等大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民投集团收购上市公司国泰集团的主办律师;江投集团、江能集团、建材集团合并的主办律师,包括反垄断审查法律服务,收购上市公司安源煤业、万年青的法律服务;赣能股份丰城电厂三期项目等重大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南昌松锋房地产公司破产管理人等7家管理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