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人们应该对背调不陌生,小查律师以前做过一段时间的HR,就遇到过候选人是两家公司的监事,他解释说是朋友公司,从来没有处理过公司事务,仅挂名监事,但正规的公司还是会要求他辞去监事才能入职。近期接到公司咨询,恰巧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候选人不仅是一家公司的监事,还是另一家公司的董事。
本文,小查律师将为候选人解答如何依法有效辞去不需要的董事监事title。
先来了解一下董事监事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与董事监事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委托关系。《公司法》第37条、第99条明确规定由公司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监事,司法判例中普遍认为,公司与董、监事之间实为委任关系,是依股东会的选任决议和董、监事答应任职而成立合同法上的委托合同。董事会是由所有董事组成的,对外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和管理权,是公司的常设机关。监事或监事会的作用主要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行为进行监督。因此,这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说白了,公司股东委托董事经营管理公司事务,又委托董事以外的监事来监督董事。(可惜就目前实际来看,监事多是面上的文章,权责往往得不到体现)。
如何才能解除委托关系
根据《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此董事监事辞职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依据董事监事对公司的单方意思表示而发生效力,无需公司批准。辞职函自到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说到这里,你以为辞职就这么简单?那你就高兴的太早了,别忘了在我国,所有的订立或解除合同,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4、50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第45条: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51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第52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简而言之,如果你辞职后,公司董事监事人数能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那么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辞职函交给董事会就算辞完了,只等着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抹去你的名字就可以了;如果你辞职后,董事或监事席位空缺,那就是少你一个不行了,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一个人能顶替你的位置,才能全身而退。要不然,就算递了辞职函,在公司工商信息上并不能得到实质上的改变。
另外还需要注意一些细节
1、注意公司章程中有无对董事监事的规定,如果比法律规定更严格,也是需要遵守的;
2、递辞职函件的时候最好给各个股东也发送一次,以免董事会的不干事耽误了;
3、辞职的措辞上要理直气壮,不是请求而是通知;
4、辞职了也要继续保持友好联系,及时督促后续事宜,毕竟公司做完工商变更才算完;
5、工商变更的流程时间可能要几个月,保留好邮递辞职函件的证据,有必要时可拿出来对新东家以表忠心。
写在最后
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意味着什么,在朋友或家人的要求下,随便就答应了,其实还是有很大风险的。如果公司一直诚信经营,按时记账报税,按时年报,不被工商、税务及其他部门盯上,那么确实是没啥事儿…到时候赚了钱怎么分也是大家伙高兴就好;但是,一旦公司经营方面出现问题,或是因为工商税务疏漏而进入黑名单,那么有些职位的任职人员将会受到信用惩戒!所以,如果有人找你担任这些职位,还是要谨慎对待,别被坑了哟。
作者简介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查卓廷,中共党员,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2021年4月加入京师南昌所,至今办理过多起侵权责任、各类民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民商事纠纷诉讼领域案件并跟进强制执行流程,执业方向是合同法、公司法为主,兼顾企业事务合规管理,目前担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年顾问律师团律师一职。作为一名党员律师,秉持一腔为民解忧的热忱,经常在派出所、法院、司法局等参与公益律师值班,接受公益咨询、调停群众争端。她始终相信,律师的价值在于解决问题,带来宁静与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