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见习生陈雅轩圆满完成各项见习任务,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所见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颁发优秀见习生荣誉证书,以资鼓励。律所负责人夏玲虎律师,部门主任喻明凡律师为陈雅轩同学颁发证书。
图:陈雅轩同学颁奖合影
2022年1月14日,我来到北京市京师(南昌)律所,再次加入到喻明凡律师的团队,开启了为期近一个月的见习。这是我第二次来到京师南昌所见习,相比于第一次又有了些更深刻的感悟,再次体会到司法实践的重要性,也更加明白了只有在实践中成长,才能在法律这条路上走的长久且稳健。在喻明凡主任以及喻主任全体团队的指导和帮助下,此次司法见习不管是对我的专业理解能力还是未来真正投身于司法服务工作都很有意义。
由于是第二次来,因此不需要花很多时间来适应从学校到律所的转变,能够较好适应律所的节奏,这恰恰是得益于去年暑假来京师所学到的。从会见笔录到立案侦查,从起草文书到程序执行等等这些具体化的实践过程让对于法律实践的具体程序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帮助师兄查找资料配合工作进展的同时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律师这个职业的深刻魅力。学习的过程中,让我知道了在每一次案子的推动中司法解释的重要性。具体以离婚案件为例,其中抚养纠纷是一个非常值得人关注的问题,司法解释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判给女方抚养,特殊条件除外。这样具体的司法解释,在我日常的学习过程中其实并不多见,通常来说,只会有概念较为宽泛的法条解释。也并不会就每一条法条去查阅专门的司法解释或者相关案例,但是实践中这些都是必不可缺的。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实践,从中所学习到的专业知识很多都是我在学校是不能学到的。
此次的司法见习也引发了我的一些其他思考,高校法学生想要获得成长和发展,光靠在学校里学习专业知识的积累还不够,还需要在律所这样的实践平台中不断充实自己、丰富自己的实践经历从而才能获得真正的成长。然而,并不是所有的高校法学生都有机会和平台在就读期间增加自己的实践经历。这个时候,如果高校和律所能够开展合作,为高校法学生提供实践平台,这对高校法学生而言是极大的好消息。这样的合作,能够使更多的高校法学生有机会来到京师南昌所这样有一定规模且专业的律所,获得极其有利于自身成长的实践经历、充实自身社会经验。
建立高校与专业律所之间的有机合作,增强双方紧密联系,不仅能为高校法学生提供实践见习平台,同时也能为律所输送专业人才。通过高校的牵头,为高校法学生提供实践基地,提升其自身专业能力。这样的模式其实在近几年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实践,并且也是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求的重要探索。
近年来,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中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培养体系还不够完善,学生实践能力总体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中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基于以上,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联合实施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旨在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在培养机制方面,卓越计划的一个重点任务是创新“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律所具有全面且具体从事法律实务的天然优势,应当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提供主要平台。
以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为例,进行具体分析借鉴,郑州大学在2020年分别于五大律所签订了合作,在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的同时也为律所输送了源源不断的法律人才。不只是郑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东南大学法学院、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等多所高校均与当地律所展开了相关合作。律师事务所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可以通过接收校方青年教师进行科研、协助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创新基地进行培养和实践活动;同时校方也会聘请律所方优秀律师担任兼职教授;应律所邀请,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教授、博士等为律所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专家法律咨询或开展专题研讨,帮助律所解决律师业务中的疑难问题,提高律师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这样活动校方和律师事务所通力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拉开校所互联、共同发展的序幕。这种双赢互利的局面正是我们想看到的。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有更多的律所能像京师一样,为更多的高校法学生提供专业的实践平台,为中国法治建设添砖加瓦。校所合作实乃互利互惠之举,既打通了法律事务与理论之间的通道,又打通了学业人才培养与实务人才培养的通道,相信这样的合作定将会是推动律所与学校发展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