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最高债权额的约定(第十二期) 如主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某一仲裁机构仲裁的,担保合同也应约定由主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如主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的,担保合同也应约定由主合同约定管辖法院诉讼解决。 八、 签署担保合同时担保人需提供必备材料 1.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应审核担保人身份证明文件,结婚证(已婚的); 2.担保人为法人的,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经工商登记部门备案的最新公司章程; (3)股东名册和董事会名册; (4)同意担保的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委托代理人谈判和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6)担保物的相关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 (7)担保物的基本资料和清单。 九、担保合同的签署 担保合同应当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法人单位的应加盖当事人各方公章。 担保人为多人(自然人或法人)的,原则上各担保人应分开签署担保合同。担保人为夫妻关系的,可在同一份担保合同上签署。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为保证人的,应分别在法定代表人处及自然人担保人处签字,以区分不同的身份和法律地位。 王隆彬律师 END 声明丨1、本文为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转载请备注作者以及出处。 2、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三、审核担保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四、审核主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五、审查担保责任范围不应超过主债务责任范围
六、可以采取受托持有担保物权的情形
七、最高额担保的适用
八、反担保的适用
第一章 办理担保业务的通用指引
第二节 债权人应重点审核的内容
第三节 担保合同的审查(第九期)
一、担保合同应当具有的基本条款和约定
二、应约定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情形(第十期)
三、 物保和人保并存的约定(第十一期)
四、“借新还旧”的特别约定
六、司法送达条款的约定
七、 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十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