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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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入选南城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公益管理人,并取得第一名履职顺序。

本次遴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破产、强制清算案公益管理人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为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规范企业退出市场机制,提高破产案件高效快速审理,节约司法资源,2023年6月16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募破产案件公益管理人。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完全符合该公告报名条件,并积极参与竞选。经南城县人民法院对本所申报的材料进行了评审,经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评审委员会讨论,并在特邀人大代表、南城县法院审务督察办公室的共同见证下,通过遥号确定破产案件管理人履职顺位号,2023年6月28日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并取得破产公益管理人第一履职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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