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同时11月30日-12月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宣传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工作,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要求以及推进《民法典》的宣传。2020年12月4日,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隆彬律师受邀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民法典担保法律实务》的讲座。 主讲人:王隆彬律师 本次讲座中,王隆彬律师主要围绕担保法的一般规定和保证合同系统地对民法典中的担保法律实务进行了讲解。 讲座开篇,王隆彬律师首先将一般担保进行了分类,帮助大家首先从类别上区分担保,其中的典型担保包括我们常见的抵押、质押、留置和保证(人保),非典型担保就包括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保理、让与担保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当然很多人并不了解所有的非典型担保,为此王律师做了一些详细的解释并以问答的形式通过一些公司实务中常见的问题,结合担保法律进行了解答。尤其针对近年司法案件中频发的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效力、上市公司为他人担保以及一个有限公司为股东担保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 图:合影 接下来,王隆彬律师重点就保证合同与参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和深入的意见交流,围绕担保的从属性进行分析,从保证人的资格,保证合同的基本内容,保证的方式、范围、期限以及保证合同无效的后果等方面并通过大量实务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在场的全体成员对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保证合同有了更深入的体会。但是保证合同成立后,万一有所变更怎么处理?为此王律师就以主合同变更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转让与保证责任,债务承担与债务加入与保证责任等多个方面、多维度进行了分析和解答。 图:合影 担保在促进资金融通和推进企业活力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但是不规范的担保也为个人信用和企业长足经营发展留下了巨大的风险隐患,因此在担保中正确把握风险至关重要。帮助提高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积极做好民法典的宣传,也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的应有之意,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第七个国家宪法日的系列宣传活动“民法典担保法律实务”在全体参会人员的学习讨论中结束,讲座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