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南昌分所】学习 |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三)
编辑:文品部 更新时间:2022-04-12 15:19:22 | 阅读次数:465
朗读丨王 燕
让我们一起成为热爱法律的技术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内容丰富的有机整体,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纲”,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前,我国有法律250多部、行政法规700多部、地方性法规9000多部、行政规章11000多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还需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要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坚决纠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快完善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强化监督责任,提高监督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没有一系列的保障条件,法治就难以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立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至关重要。要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和坚实的物质经费保障。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治国必先治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要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党内法规执行能力和水平。
硕士研究生,现为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
中国共产党南丰县第十五届代表大会代表
主要业务领域: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纠纷、法律顾问合同审查、刑事辩护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