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南昌分所】公益丨把法律送到退役军人心坎上
编辑:京师南昌文品部 更新时间:2021-08-18 09:55:56 | 阅读次数:410
7月28日上午,我所孟祥平律师、夏玲虎律师、刘珊珊律师、艾青律师受邀参加由新法制报社与省律师协会联合推出的“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服务大局促发展法润东湖新篇章”暨2021年东湖区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活动。
主讲人:孟祥平
在活动现场,退役军人、我所孟祥平律师重点宣讲了退役军人保障法,并为退役军人解析相关法律知识。讲解结束后,我所股权并购重组部主任夏玲虎律师、刘姗姗律师、艾青律师一齐与孟祥平律师开启了新一轮的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南昌市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1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对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统一清理,决定废止105件政策性文件。大批政策性文件的废止与退役军人保障法审议通过,确保了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确保了政策法规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山因脊而雄,屋因梁而固。军人是国家的脊梁,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是国家的责任,更是社会的良知。”该负责人表示,本次宣讲活动就是为了把退役军人保障法送到退役军人的心坎上,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法律服务,让军人从军报国得到尊崇、解甲归田受到尊重,增强退役军人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据介绍,在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方面,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依法解决;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构应当依法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必要的帮助。
我所孟祥平律师的军旅生涯长达22年。他从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立法背景、意义、原则方针、立法导向、创新举措等方面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
“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为退役军人办理军人优待证;接收退役军人时应当举行迎接仪式;给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定期开展走访慰问;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接收安置好转业军官,针对被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给予其编制保障。”孟祥平介绍。
孟祥平在宣讲过程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听众纷纷表示,对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加深了对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政策的理解,受益匪浅。宣讲结束后,本报邀请的多名“公益律师”在现场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此外,活动主办方还发放了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单、“尊崇工作法”宣传册,动员大家参与到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中来,鼓励基层退役军人合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除了宣讲退役军人保障法外,孟祥平还结合退役军人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与其他“公益律师”一起为他们答疑解惑。
退役军人阿吴转业后进入一家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前不久被裁定破产。他问道:“这种情况下,自己能否获得赔偿?”对此,我所律师刘姗姗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退役军人小王在一家企业从事销售工作,每月除了3500元工资外,还有全勤奖、交通费、通信费、住房补贴等费用2000元,同时还有销售提成。但是他在节假日加班,公司都不给加班费,为此他曾问过老板。老板表示,加班费包含在津贴中,不另行支付。小王问:“企业的做法合法吗?”对此,刘姗姗解释道:“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而加班费是职工放弃休息的劳动所得。因此,企业的做法不合法,应当纠正。”现场咨询活动结束后,南昌市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我所结对,双方将共建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兵调解室”,携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问:我跟房东签了半年的合同,交了3个月房租和1个月押金,但合同签订后房东反悔了,要收回房屋。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呢?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祥平:房东违背了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除了要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赔偿。但是不能同时索要违约金和赔偿金,当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可以索要赔偿金。反之,违约金已足够弥补损失时,就不能索要赔偿金。
问:我借了10万元给朋友,没有打借条,有银行转账记录。现在朋友的手机打不通,不知道人在哪里。请问,未打借条能要回借款吗?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玲虎:可以到法院起诉,但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银行转账记录只能作为间接证据,如果想提升胜诉率,应收集一些直接证据。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艾青:外公、外婆去世,可请丧假,但公司是否照发工资,目前还没有法定的依据,因为外公、外婆不属于国家规定享受丧假待遇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范围。
问:我们公司通过银行发放工资,不久前多发了几个月的工资给我,但目前我已离职。请问,这笔款项需要返还吗?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艾青:用人单位因为工作失误多给劳动者发放了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说,属于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当予以返还。劳动者不返还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劳动者返还。
问:哥哥十几年前被人打伤了,对方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令其赔偿8万余元,但对方一直未赔偿,也未提起法院强制执行,现在还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祥平:目前,已经过了执行时效期,建议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带去法院执行局沟通,看法院能否帮助获得赔偿。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