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南昌】党史小知识 | 中共六届五中全会简介
编辑:京师南昌文品部 更新时间:2021-05-07 11:00:36 | 阅读次数:454
开栏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波澜壮阔,学习宣传党的历史任重道远。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党委特转载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开通的党史专栏,带领大家梳理党史大事件,重温党的奋斗历程,加强律师们对于党史的了解。
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934年1月15日-18日在江西瑞金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和一些省的代表。博古主持会议,并作了《目前的形势与党的任务》的报告,陈云作了《国民党区域中的工人经济斗争与工会工作》的报告,张闻天作了《中国苏维埃运动与它的任务》的报告。全会全面肯定了四中全会以来的“左”倾错误路线,并通过了一系列“左”倾错误理论和政策,使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发展到了顶点,最终导致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全会通过了《中共五中全会政治决议案》、《五中全会关于白色区域中经济斗争与工会工作的决议》、《五中全会给二次全苏大会党团的指令》,及《致联共十七次代表大会电》、《致德国共产党电》、《致在狱同志电》、《致工农红军电》等文件。全会增选了王稼祥、凯丰(何克全)为中央委员,增选彭德怀、杨尚昆、李富春、李维汉、孔原为候补中央委员;改选了中央政治局,毛泽东等11人为政治局委员,刘少奇等5人为政治局候补委员。全会决定设立中央书记处(又称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博古、张闻天、周恩来、项英为书记处书记,博古任总书记。选举了中央党务委员会,李维汉任书记。
本文来源|北京朝阳律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