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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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讲堂丨合同篇通则核心条款要点获悉!

文稿丨毛楚峤

朗读丨肖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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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和实施,2020年8月13日晚上六点半,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举行学习民法典提高企业合规管理能力系列讲座第二讲:合同篇通则核心条款,主讲人王隆彬。


主讲人:王隆彬


本次讲座,王隆彬律师继续上次的内容,深入浅出地为我们讲解了《民法典》合同编中的五个学习要点。首先讲解了债权人撤销权,指出判断“明显不合理低价”与“明显不合理高价”依据,并分别介绍了债权人撤销权对债务人、受益人、债权人的效力,指出要与破产中的撤销有所区分;其次为我们讲解了债权转让的相关知识,指出这是在实务中常见的问题,强调债权人是否通知债务人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通知的形式,既可以是债权人通知,也可以是债务人通知,还可以以起诉、仲裁方式通知。王隆彬律师还指出债权转让通知可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再次讲解了从权利与主债权之间的关系,原则上从权利随着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但在法律另有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例如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规定。王隆彬律师指出债权转让时担保物权无须重新办理设立手续,这是个很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接着,王隆彬律师对债务承担的相关概念进行了区分,明确了债务转移、债务加入和第三人代为履行之间的区别;最后,王隆彬律师详细讲解了债务加入的有关规则,包括债务加入的表现形式和基本规则,强调商事实践中当事人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意思表示,避免发生歧义。


图:讲座现场


本次讲座王隆彬律师以详实的内容和实际案例对《民法典》合同编中的内容进行了深刻讲解,大家也纷纷提出对相关条款的疑惑并展开进行讨论。整场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既有理论深度,又与实践相结合,帮助我们加深对合同编的理解和适用,为深入学习好、实施好、维护好民法典提高了指导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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