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丨毛楚峤
朗读丨王志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和实施,2020年7月25日下午三点,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举行学习民法典提高企业合规管理能力系列讲座第二讲:合同篇通则核心条款,主讲人王隆彬。
主讲人:王隆彬
讲座上,王隆彬律师系统阐述了《民法典》合同编中九个学习要点。首先讲解了预约合同的基本特征和法律性质,指出预约合同是独立契约;其次为我们讲解了格式条款的相关内容,尤其强调我们要重视格式条款的提请注意和说明义务;再次讲解了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从批准生效合同的适用范围、未经批准的合同效力和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三个方面展开论述;接着讲述了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详细说明了越权代表和无权代理的区别;随后对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归属、转移及行使方式进行了重点阐述,同时一并介绍了以物抵债的法律性质;接下来,王隆彬律师结合实际案例对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第七个要点是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王隆彬律师特意强调了债权让与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不同,指出在实务中选择何种方式需要我们结合客户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最后讲述了第三人代位清偿的有关规定,指出代位清偿一般是指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清偿,与代为清偿这个概念是不一样的。
图:讲座现场
本次讲座王隆彬律师以详实的内容和实际案例对《民法典》合同编中的内容作深刻讲解,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学习合同编需要把握的重点问题和基本要求。整场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既有理论深度,又与实践相结合,帮助我们加深对合同编的理解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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