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我国法典编纂的先河。
民法典作为民事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旨在规范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等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七编,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共1260条。
2020年7月4日,下午三点,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按例举行民法典系列讲座------学习民法典提高企业合规管理能力(第一讲)。主讲人王隆彬,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铜集团、江投集团、江钨集团、江旅集团、大成国资、中航工业洪都集团、民投集团、洪都商飞、江铃财务、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等大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民投集团收购上市公司国泰集团的主办律师,江投集团、江能集团、建材集团合并的主办律师;包括反垄断审查法律服务,收购上市公司安源煤业、万年青的法律服务;赣能股份丰城电厂三期项目等重大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江西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本期讲座,王隆彬律师从民法总则核心条款开始讲解,主要内容有:公司发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的消灭、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表见代理的认定规则、合同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聚合情形下各种责任的关系及优先次序、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等内容。在讲座中着重讲解了前五个问题,发起人认定依据、法律后果、与其他主体关系、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讲解了关于批准生效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有三种类型国有资产转让、金融商事领域、以及探矿权、采矿权转让;讨论了未经批准的合同效力:具有形式拘束力、不具有实质效力、可以通过办理批准手续促成合同生效。第三个部分是民事法律行为,以重大误解、欺诈手段、胁迫手段、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及效力。第四部分王隆彬律师详细区分了虚假表示和隐藏行为的认定和法律效力;第五部分是违反强制性规定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认定强制性规定的范围、准确适用违法无效规则、以及商事行为中的违法行为和合同效力等相关问题。
图:直播截图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依法治企的要求不断提高、合规管理相关法规陆续出台,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已经成为依法合规经营的前提。《民法典》的出台,不仅对个人的权利义务设立了法律依据,也为一系列经济活动、社会生产划时代的事件。对此,企业应当与时俱进,积极学习掌握法律变化,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同时顺应立法形势做出改变,这样才能抓住机遇,勇立潮头,实现自身的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