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人民正在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在防疫的紧要关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复工复产,本着两手都要硬的精神,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多次召开视频、电话会议。传达指示精神,进一步部署防控工作。为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京师南昌所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对疫情普法宣传,继续开拓线上直播讲课活动,不断完善直播形式,全力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认真做好自身防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战营造法治氛围。
2020年03月07日晚七点,京师南昌所照例在全所,以及为所有线上观众和客户开展股权并购合规专题讲座第三期。第三期讲座,继续上一期股权并购专题展开。本期内容主要有四方面:利害关系人对股权提出异议的处理规则、股东出资瑕疵应承担的责任、公司对出资瑕疵股东股权的限制、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合规风险防控。王隆彬律师结合九民纪要的有关内容分析了什么情形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抗股权的执行,以及法院在查封执行时对权利人的判断标准是什么?讲座的第二部分介绍了股东出资瑕疵应承担的责任,概括来讲,股东出资瑕疵分为未履行出资、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以及抽逃出资的三种情形。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介绍了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其后法院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导致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也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对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所应承担的对内(其他股东)责任和对外(债权人)责任分别分析阐述。第三个方面介绍了公司对出资瑕疵股东股权的限制,股东认缴的出资未届履行期限,对未缴纳部分的出资是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表决权等问题,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来确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认缴出资的比例确定。公司可依据章程和股东会决议采取的限制股东权利措施,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股东会决议的表决比例应达到修改公司章程的表决比例。第四方面详细介绍了股东人格否认的法律合规风险防控,结合九民纪要中公司法的相应内容,总结了在认定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是否混同的几个主要参考因素。除了人格混同会导致公司人格否认,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支配,以及资本严重不足的具体情况均应认定为公司人格否认。公司的人格否认是公司运营实务中常见的风险,王律师在直播中介绍对于非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建议,控股股东应当与公司实现“四独立”,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交易独立。合理规避可能导致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风险。 注:直播截图 在京师南昌所不断的完善之下,此次直播采用专注新教育的技术服务商——小鹅通直播软件。更加方便大家加入直播课程,以及更有利于大家线上讨论和学习。直播面向社会全体,包括各行各业、企业高管、员工、以及其他同行等,受众参与达千人,不仅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南昌所在抗击疫情期间也一直在认真贯彻和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直播平台的活动也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一直在为各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帮助,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果。 京师南昌所一贯要求以学习促进业务水平,拓展社会影响,提高服务能力。坚持每周一次大内训或者大讲堂活动,在疫情严峻形势下,仍然坚持采用网络学习方式。疫情防控越是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京师南昌所一直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只有将普法宣传贯穿疫情防控工作的全过程,才能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停工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