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京师南昌所主任律师周九华在律所会议室举办“刑辩(二)——谈谈庭审发问(对被告人发问一)”专题讲座。参与嘉宾和我所律师共计50余人参加。
图:主讲人周九华
周九华主任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述:1.辩护律师庭审发问的意义,是辩护律师在庭审开始就表达辩护的观点;2.从明确发问任务、发问方式、发问忌讳三个角度提出了对被告人发问的一般要求;3.在单独犯罪案件和共同犯罪案件中对供认犯罪事实的被告人应如何发问;4.对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的被告人,辩护律师应针对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发问策略。并列举相关案件,深入浅出,去繁就简地进行了刑事辩护案件中律师的庭审发问剖析。最后,周主任以“刑事辩护律师,风雨兼程,任重道远。无论风吹浪打,我心依旧豪迈。”结束了讲座。
图: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