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晚,京师南昌所陈刚律师主讲的“律师写作法律文书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专题讲座在律所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律师写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对法律专业知识进行实际运用和掌握,并为解决实际问题打好基础。
主讲人:陈刚
陈刚律师主要从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四类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进行阐述。
他讲到,写起诉状最关键的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部分要根据证据、事情经过、法律关系撰写,叙述应符合逻辑,并列举抚养权纠纷的案件,强调了起诉状在撰写时要与当事人及时沟通。写答辩状要针对对方诉讼请求来答辩,主要围绕“观点”、“论证”两部分来撰写,观点要明确、言简意赅,论证要具有逻辑顺序。代理词阐述的所有内容必须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可采用“标题”、“观点”和“论证”三级表达结构来撰写。辩护词的撰写应适应法官的习惯,可采用观点(标题式)→对起诉书的异议→无罪或者罪轻(量刑情节)两段式的论证→错在哪里→为什么错的表达结构撰写。内容讲解结束,他还作了法律文书写作的心得分享,提出律师撰写的法律文书要言简意赅,切忌长篇大论,要用最短的文字表达最佳的观点。
讲座结束后,部分律师就法律文书写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提问,陈律师一一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