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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南昌分所】学习 |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四)

朗读丨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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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四)

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根据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制度规定,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每年向党中央和总书记书面述职;中央书记处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报告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加强向党中央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努力从机构职能上解决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党政军群的机构职能关系问题,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各方面各环节。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完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它规范着我们党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关系,规范着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组织、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全党与中央的关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必须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使上述各方面关系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别是要健全党领导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的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健全正确处理上下级党组织工作关系的具体制度,健全各级党委议事规则,把党章规定的基本原则具体化、制度化,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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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简介

陈杨


硕士研究生,现任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工作期间,办理的诉讼业务涉及民商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等案件,担任过多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保险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日常法律工作,对法律法规的适用以及各种纠纷的协调处理较为熟悉。

主要业务领域:民商事、刑事、侵权、合同、物权、婚姻家庭、执行、其他非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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