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丨郑梦芝
让我们一起成为热爱法律的技术派
二〇一七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同之前已经施行的国旗法、国徽法一道,构成和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确认有关合作安排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解决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一地两检”的合宪性、合法性依据问题。我们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把各类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纳人备案审查范围,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军队间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党中央考虑启动这次宪法修改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决策和推进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在国家机构顶层设计上作出重要调整和完善,涉及宪法修改问题。党中央决定先进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国人大常委会二〇一六年、二〇一七年先后作出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试点工作的决定和在全国各地推开试点工作的决定;同时积极准备和推进国家监察立法工作。现在,宪法修改和国家监察立法工作都在抓紧进行,拟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过程看,比较好地处理了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的关系,贯彻了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彰显了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执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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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梦芝
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积攒了丰富的办理诉讼案件的经验,主要的业务领域为合同、房地产、建筑工程等领域,并能够将办案中积累的诉讼经验运用到处理顾问单位的各类法律事务工作中去。
为多家房地产公司及建筑类公司提供日常的法律咨询、合同文书的起草、修改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工作,预防和控制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