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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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南昌分所】党史小知识 |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敌后大城市工作的通知》

开栏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波澜壮阔,学习宣传党的历史任重道远。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党委特转载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开通的党史专栏,带领大家梳理党史大事件,重温党的奋斗历程,加强律师们对于党史的了解。


1940年9月


1940年9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敌后大城市工作的通知》(第一号),要求“全党同志应把开展敌后大城市工作,视为党的最重要的任务,认识抗日战争没有长期艰苦城市工作的配合,最后的胜利是不可能的。”为此,必须“彻底纠正忽视与放弃敌后城市工作的错误”,必须“消灭共产党与敌后大城市的隔离”。同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敌后大城市工作的第二号通知,提出选拔从事敌后工作干部的条件。10月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开展华北敌后大城市工作的指示,推动华北敌后大城市工作的发展。


(来源:人民网)


本文来源|北京朝阳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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