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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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南昌分所】党史小知识 | 三三制政权

开栏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波澜壮阔,学习宣传党的历史任重道远。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党委特转载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开通的党史专栏,带领大家梳理党史大事件,重温党的奋斗历程,加强律师们对于党史的了解。


1940年3月

三三制,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时采取的政策。即政权机关(包括参议会和政府)的人员构成中,共产党员、党外进步人士、中间派人士大体各占三分之一,由人民选举产生,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三制”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权中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开端,也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雏形。它的施政方针的基本点是: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保护抗日的人民,调解各抗日阶层的利益,改善工农生活,镇压汉奸和反动派。因此,在“三三制”政权下,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工商政策,实行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的合作,获得了广大的同盟者 。“三三制”政权既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又团结了广大人民群众,争取了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和其他中间力量,孤立了反共顽固势力,为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来源:人民网政协)


本文来源|北京朝阳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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